什么是超重,什么是肥胖,怎样判断肥胖
人的体重增加, 与诸多因素有关, 其中脂肪组织的堆积过多是一个重要方面。 除此之外, 组织或体腔中水分过分潴留, 以及肌肉发达等, 也可使体重增加。 一般来说, 超过标准体重的10%, 称为超重, 而超过20%, 就属于肥胖了。 肥胖又根据超过标准体重的程度而分为轻度肥胖(超重20% ~ 30%)、中度肥胖(超重30% ~ 50%)和重度肥胖(超重50%以上)。 超重100%以上为极重度肥胖。
肥胖,除了用体重超重百分比来判断外,还必须考虑其他因素由于引起体重增加的原因不只是脂肪组织增,诸如运动员(特别是健美运动员)的肌肉发达,或者重度水肿的患者,他们的体重都有可能超过正常值范围,但不定属于肥胖。相反,体重没有达到超重范围,并非就不是肥胖者。因其生活安逸,缺乏运动,热能不及消耗,脂肪在体内积聚,肌肉相对减少,其功能性的细胞组织减少,肌肉组织被脂肪组织与结缔组织所代替,而使其身体的脂肪超过正常,也属于肥胖。还有一是局部脂肪堆积过多者,如“福肚子”,虽体重未超过标准体重20%以上,也可称之“腹型肥胖”。因此,目有许多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国,也根据皮脂厚度或脂肪组织在总体重中所占的比例来判断肥胖的程度。但些检查方法比较麻烦,且肥胖者的外观比较明确,这一方法的应用尚不普遍。就目前来讲,仍广泛采用身长、体重和皮下脂肪厚度来推测。
肥胖有多种不同的分类方式,通俗的方法是将其分为单纯性肥胖、继发性肥胖和药物性肥胖。
(1)单纯性肥胖
单纯性肥胖是各类肥胖中最常见的一种,约占肥胖人群的95%左右。这类病人全身脂肪分布比较均匀,没有内分泌性疾病,也无代谢障碍性疾病。这种主要由遗传因素及营养过度引起的肥胖,称为单纯性肥胖。
(2)继发性肥胖
继发性肥胖是由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引起的一类肥胖,约占肥胖病的2%~5%
左右。肥胖只是这类患者的重要症状之一,同时还会有其他各种各样的临床表现,多表现在:a、皮质醇增多症;b、甲状腺功能减退症;c、胰岛β细胞瘤;d、性腺功能减退;e、多囊卵巢综合征;f、颅骨内板增生症等多种病变中。治疗时主要治疗原发病,运动及控制饮食的减肥方法均不宜采用。
(3)药物引起的肥胖
有些药物在有效地治疗某种疾病的同时,还有使患者身体肥胖的作用。如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精神病的吩噻嗪类药物,一般情况而言,只要停止使用这些药物后,肥胖情况可自行改善。遗憾的是,有些患者从此而成为"顽固性肥胖"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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